2010年6月30日上午9:00,江某诉张某债权纠纷一案在香洲区人民法院203室开庭🧖🏼♂️👂🏽。我院法律诊所学员叶荣辉🤷🏻、冯可欣受本案被告张某的委托作为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法律诊所指导老师张红梅及诊所部分同学均旁听了案件审理🕘。
该案是我院第三期法律诊所同学出庭无偿代理的第四宗法律援助案件🚣🏽♂️。尽管叶荣辉、冯可欣是首次进行实案代理,实务经验较为欠缺🎰,但是这两位学员组成了工作团队🚭,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热情投入了案件的开庭准备工作🧝♂️👨🏻🦼➡️。在张宗卿老师的指导下🕙,两位学员利用课余时间💽,多次进行了案情梳理、证据分析重组、代理意见整理、辩论策略选择👨🏻🎓🙊、模拟开庭等各种开庭前的准备。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面对被告代理人以及严肃的法庭,两位学员毫不怯场,通过9组强有力的证据,有力地反驳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对原告提交证据的真实性作出了质证。经过双方激烈的庭审辩论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判决。
通过此次实案代理,诊所同学不仅对民事诉讼代理的流程更加熟悉,而且能将自身所学知识运用于社会生活当中🛠。相信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院法律诊所能越办越好,得到更多来自社会上的承认和赞许,为维护弱小群体的利益贡献出自身微薄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