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法律诊所第五期学员赵子婧、张依晨和张晓航📝、张尧分别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代理人成功为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邓某🧔♂️、付某出庭代理案件🌾,两起案件的开庭时间分别为2011年3月11日下午3👂🏽:00和2011年3月15日下午3:00🎍。作为第五期法律诊所代理的最先开庭的两起诉讼案件,她们在感到新鲜与紧张之余,也亲身体会到了法律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
由赵子婧、张依晨代理的邓某案,由于原告未按时到庭🦸♀️,法院裁定按照撤诉处理。对此,她们两个人非常遗憾地表示🧤:“虽然本次出庭过程并不是十分顺利,但是仍然从案件的准备过程中学到了很多,例如在案件相关法律文书的写作环节中,对于律师思维的严谨性有了更为深刻地认识,同时通过模拟庭审程序对于法庭上的发言技巧也有了初步掌握。”
由张晓航✪、张尧代理的付某案成功地开庭🧖🏼♂️。事后两人总结说🚣🏽♀️:“本次代理赐给了我们人生难得的宝贵经验,让我们对诉讼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但是💲,本次代理活动也让我们发现了不少问题,如在庭审过程中会遇到许多之前没有设想到的情况,我们对于这种情况的应对还不够自如🫄🏼,庭审过程中发言的准确度与有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参与这两起诉讼案件的准备过程的不只是作为代理人的四名同学🤙🏻🧑⚖️,还有第五期法律诊所的其他10名同学,团队合作在这两起案件的代理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诠释。通过这两次案件代理活动,践行了我院诊所法律教育从实践中学习理念。第五期法律诊所同学相信在未来的学习过程中会积累更多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取得更大的成绩👵!